
,本案涉及医疗保险中就医机构范围的约定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二十条规定,保险人以被保险人未在保险合同约定的医疗服务机构接受治疗为由拒绝给付保险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被保险人因情况紧急必须立即就医的除外。 人身保险合同特别是医疗保险中,保险人通常会对承保的医疗机构范围作出明确限定,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医保定点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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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07:10:57